有的一拼。”
她一句话把两家儿媳妇都给夸了。
此时大家碗里都有五花肉了,于是谁也没有再顾着推让。
当然,也是因为大家嘴里的口水正在疯狂往外冒,咽都咽不及。
一张嘴说话,就很容易流出来。
那样的话可就太丢人了。
但大家也都不好意思做第一个吃肉的人,显得自己多馋似的。
最后还是栓子先忍不住,低头在五花肉上啊呜咬了一口。
烂软的肥肉几乎入口即化,油脂的香气瞬间在口中炸开。
冯家是村里的坐地户,日子过得自然比流放犯们要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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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日子过得也不宽裕,平日里虽说能吃饱,但是也没啥油水儿。
偶尔有些肥肉也要留着炼油,剩下的油梭子再用来包包子或是炒菜。
但即便是油梭子,也不是能经常吃到的东西。
两三个月吃上一回,那都美得跟过年似的。
栓子记得,自己上次结结实实吃到这么一大口肉,还是大年三十儿的时候。
他整个人都快被香迷糊了。
这种油脂香气给人带来的满足感,是其他任何食物都无法替代的。
栓子狼吞虎咽地吃掉还有些弹牙的肉皮,紧接着又冲剩下的半块肉发起了冲锋。
“你这孩子,脑袋都要钻碗里去了!”冯大嫂感觉有点丢人,“你不是会用筷子么?”
“哎呀,小孩子爱怎么吃怎么吃,你快吃你的,不要管他。”周氏赶紧打圆场。
屋里的气氛倒是被栓子带的轻松了几分。
章氏适时道:“大家都尝尝吧,我娘做荤菜那可是一绝。
“虽说这里没有京城那么多香料,但味道可是一点儿都不差。”
听了周氏这话,大人们也终于不再绷着,纷纷开始动筷子。
秦恺峰也许久没吃妻子做的炖肉了。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周氏的坛肉做的可是一绝。
京城人吃东西讲究,都喜欢精致小巧。
所以周氏特意找人定做了一整套拳头大小的坛子。
每次每个坛子里就放一块五花肉,加上各种香料调料,做出来的肉味儿简直可以说是绕梁三日。
秦恺峰每次出征前后,都必须要吃这一口。
出征在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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