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谋父,康熙是雍正谋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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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辱|母,雍正淫|辱先帝妃嫔瓜尔佳氏,逼她成为自己的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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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弑兄,旧太子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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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屠弟,允禩、允搪皆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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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贪财,抄官员的家,以及用各项举措,让官员地主多交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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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好杀,连大功臣年羹尧都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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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酗酒,因为雍正千杯不醉,所以反证他喝酒喝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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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淫|色,对先帝妃嫔瓜尔佳氏、尼姑惠音禅师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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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诛忠,去年杀了好几个年迈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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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任控,一味的听信怡亲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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檄文上写的事情有模有样,看着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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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有的贴油加醋,有的删改言辞,有的捕风捉影,有的夸大事实……但不管怎么说,都有个出处,不算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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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当地官府不敢直接惩办曾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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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只是一个对社会不满的愤青,骂几句掌权者,给他一个教训就行了,偏偏他知道的事太多了,檄文中,连涉及到的后宫前朝的人名都写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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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有幕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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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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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檄文,苏沐瑶也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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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静案”是雍正期间一个很有名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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