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鼓足勇气,像是一个小炮弹一样冲过去,脑袋直接顶在了宋母的肚子上。
砰的一声。
宋母重重摔在地上,好巧不巧,脑袋正好磕在了石头上。
鲜红的血液不断流出,他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出事了出事了,大家快帮帮忙把人送医院去。
……
另一边。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手术。
宋明秀做了最后缝合,看着那虚弱的心跳,泪水无声滑落。
整个手术过程中,她虽然镇定自若手都没有抖一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心有多慌。
做了那么多手术,只有这一台手术做到她心惊肉跳。
“好好好,太好了,你现在在哪里上班?来我们医院吧,我给你特批一个职位。”
手术结束,老院长激动地握着宋明秀的手。
在他看来,宋明秀简直就是个天才。
刚刚已经问过了,宋明秀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训练,只是碰到一个老大夫学了一点皮毛。
这可是天才呀,只学了一点皮毛就可以独立做手术。
而且,手法十分娴熟。
谁能想到这手法竟然是杀鸡杀老鼠练出来的。
看到院长如此激动的样子,宋明秀有些心虚。
在他计划里原本是想着去卫生院上班的,只要在乡下给那些人看病就可以了,至于来医院他暂时不想。
原因很简单,这是一个特殊时期,许多人根本就不看重规矩。
在这地方太危险了。
尤其是,还得罪了李红军。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在宋明秀看来,离李红军越远越好。
更何况自己这些东西到底是怎么学来的,自己心里清楚,万一要是在医院上班暴露的越来越多,会不会让人抓紧实验室。
想到那些他忍不住打了个寒蝉。
这世界上就没有傻子。
与顾向军在一起的这几个月,顾向军都能够发现一些异常,而每天和他着急相处的大夫们也会察觉的。
所以,宋明秀直接拒绝了,“谢谢您的好意,但是我家里还有很多人要照顾,不过我想要去当村大夫。这样既能照顾家人,也能够帮那些百姓。”
君子不强人所难。
顾向军的身体状况如何,老院长也是知道的。
他想了想,宋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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