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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青年—我们依据他身分证上的名字,叫他林默—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跟认识一晚上的人回了家。
直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都仍然懵逼。
这个人—自我介绍时说自己叫艾希瑞,朋友都叫他Siri—的大男孩,显然不大按套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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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林默的人生中,很少有跟普通人交往的经验。
希瑞把他扔在沙发上,递给他一个包子和一碗杯面后,就先到后面去了。包子是韭菜味的,味道有点神奇,他淡定的吃完了。必要时他会计算卡路里、营养成分等数值,但对他来说,住在哪里,吃什么东西,都没有区别。
杯面是普通的老谭酸菜牛肉面,他记得很小的时候吃过这类东西,他没什么找热水的动力,便把面块捏碎,将调味包等洒一洒,直接吃。
吃到一半,希瑞走过来,看清他在干什么后,惊吓的把纸杯夺过去。
希瑞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他,他现在觉得林默是个打架一流但生活白痴的大佬。
林默看出来了,但他懒得说什么。没多久,希瑞端了一碗加了青菜、鸡蛋和火腿肠的泡面走了过来,加上开好的免洗筷,往他面前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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