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这个一大爷做为一个典型。”
在那个时候,对于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与现在大不相同。那个年代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强调对民事案件的保密,当时的人们普遍认为,民事案件通常涉及个人之间的纠纷和争议,并不像刑事案件那样涉及重大的社会安全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对其进行严格的保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发生了变化。如今,即使是民事案件,在没有彻底结案之前,相关信息往往也会被隐藏起来,不向公众透露。有些案件即使已经结案,对于大众来说仍然是含糊不清的,只给出一些模糊的解释。
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和权益,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由于信息的不透明,老百姓很容易对案件产生各种猜测和误解。原本可能只是一件小事,但由于保密措施的存在,反而可能引发公众的好奇心和担忧,甚至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这样的情况让人不禁思考,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如何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又能保持信息的透明度,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猜测和恐慌呢?这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
“舅舅,您调到这边了,是不是也要搬家啊,什么时候搬家?”叶征问道。
“已经搬过来了,住的离这也不远,也是南锣鼓巷,就在3号院。”
叶征想了一下说道,“3号院?那确实没多远,我们前几天去过2号院,小学校长魏敏老师就是住在2号院。”
“你们既然知道地方,舅舅就不领你去了,有空你们自己过去玩。你妗子最近还念叨你们呢。”
“好的,舅舅,有空我们就过去。舅舅中午别走了,就在家里吃饭吧,你看,我还带回来条大鱼。”叶征指着正在杀鱼的姥姥说道。
“行,我也不和你们客气,自从你们来市里后,我们在清河这可是半个月没吃鱼了。”
徐爱国对徐建忠说道:“小叔,咱们还用不用和柱子商量下?毕竟这是他的事。”
徐建忠说道:“还是要和柱子说一声,明天让他请一天假,就让他去报案。这件事得经公,要是不经公,还有点不好办啊。”
叶征说道:“舅舅,姥爷前几天带着雨水姐姐去了邮电所,说是姨父有给柱子哥他们寄信寄钱,柱子哥说从来没收到过,柱子哥就准备去报案呢,他要告邮电所昧了他的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徐爱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