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的另一头有同学唤了一声李云茵,於是她笑着和余伊默道别。
李云茵小跑向前的时候,头发会轻轻地摆动,一点都不杂乱,听话地行动在最漂亮的范围之内。她的鞋子是浅粉sE麂皮材质的,旁边的几条装饰线是更浅的粉sE,近於白,很有质感,很适合她。
余伊默移开视线,迅速垂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帆布鞋,又赶紧直视前方。
回到教室午休,余伊默将自己盖在运动服外套底下,在微微的光线中转着自己的自动铅笔。这支笔三十块,是透明的笔杆,很好写,除了旁边的贴纸用久了会褪sE之外,没有其他缺点。这是她铅笔盒里最喜欢的笔。
高一入学的时候,学校曾发下一张家境调查表。余伊默在多个选项中犹豫,最後g了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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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小不愁吃穿,但父母也从不是会乱花钱的人,钱只会用在他们觉得值得的地方。像是他们会为了她的学业,花大钱找知名补习班,偶尔也会带她去吃高级餐厅,不过他们从小就向她强调很多遍,不能成为虚荣的人,所以余伊默从小便很少去要求一些必需品外的东西。
她一直以自己懂事为荣。
她小时候曾经很想要一支自动铅笔。她清楚地记得,那支笔要一百二十五块,很漂亮,薄荷绿的颜sE,可能是因为心理作用,她偷偷试写了,觉得自己字都变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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