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清歌抬起头来,看着柜子里的衣服,露出了吃惊之色。
赵灵儿惊讶的张着樱桃小嘴:“这是...舒衣坊的鸳鸯刺绣棉袄?”
“不是麻布的!还是绸缎的!”
魏清歌还不忘补充道:“确切来说用的是天运绸缎庄,最好的绸缎布料!”
也不怪他们惊讶,天运绸缎庄最好的绸缎布料,据说一匹布十几两银子,再加上舒衣坊的剪裁刺绣,价格翻了三倍不止。
关键,还不止一件,起码有四五件大袄。
三件绸缎布料的,全部都是舒衣坊的。
两件是上等的皮料大衣,也是格外珍贵,完全不输那舒衣方的绸缎棉袄。
看看黑乎乎的房顶,再看看破旧的木柜,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真的是一个小破农户可以拥有的吗?
“至于是不是舒衣坊什么的,我也不知道,都是夫君给买的,那皮料袄是夫君打猎打的皮料加工的。”
大嫂林雪拢了拢额前的发丝。
魏清歌与赵灵儿听到这话,心里泛起了嘀咕。
莫非这位宋少爷看似是普通猎户,可实际上是什么隐居的大人物不成?
“两位妹妹,你们喜欢什么衣服,尽管挑吧。”
“我们不敢!”
魏清歌与赵灵儿小声道。
这么珍贵的衣服,她们可不敢穿。
“我说了,以后就是姐妹,不用客气,要是没有了,夫君还会给买的,不过你们要好好表现。”
大嫂林雪也不傻,刚才宋国柱立了规矩,她要给这两个人一个甜豆,好让她们好好伺候夫君。
要是宋国柱知道大嫂林雪这么好,一定会感动不已。
“我们一定好好伺候夫君,留在这个家里。”
“那你们赶紧选衣服吧!”
宋国柱将大猞猁的皮鞣制好了,柔顺光亮,软弹正好,不用想穿在身上一定会很舒服。
他不禁感叹:“怪不得城里人喜欢猞猁皮的衣服,这是有原因的啊。”
“夫君。”
这是,忽然二嫂周琳笑眯眯推门走了进来。
她娇躯曼妙,走过来的时候,轻轻摇曳,如同风吹杨柳,性感撩人。
“三嫂,什么事情这么高兴?”
“夫君,你这一次可是占大便宜了!”
“占大便宜?什么便宜?”
“你自己看看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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