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个傻厨师。
林志国,现在19岁,身高一米七五。
至于长相嘛?在整个四合院里,可以说是头一个。
有吴彦祖的阳刚,刘德华的帅气。
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呀。
当然,即使长的这么帅。对比于各位读者老爷们来说,还是稍微差那么一些。
看完第一个,林志国将对剂小心翼翼的放在盒子里,这可是他在这个大院里生存的基本。
将第二个拿起来之后,林志国左看看,右看看,也没有整明白。
只能打开说明书,详细的看了起来。
怎么说呢?这是一个储物戒指。
也不算太大,只有长宽高都是十米的一个储物戒指。
但是也不小了,反正林志国可也没有那么多东西放在里面。
当然,这个储物戒指,也是需要认主的。
看到认主的条件,林志国牙花子感觉一疼。
好家伙,真是一个好俗的套路呀,还得滴血认主。
这要是冷不丁的情况下,受伤那么本人是感觉不出来的。
但是要是自己给自己弄伤好家伙,心理上都感觉不得劲。
但没办法,它这东西得需要自己的血液,也不能高别人的血吧。
不然到时候滴上别人的血储物戒指跑他那里,自己不就少了一样神器吗?
算了算了,先看看第三个吧。
林志国看了一眼那个像的东西,也没有再拿起来,而是直接看向说明书。
看完之后他就不由得亚麻呆住了。
这个像的东西,居然是一个,提升,技能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像林志国,现在这钳工等级虽说刚刚到达一级,但是使用之后直接可以从一级变成五级。
而且这个东西不仅仅只能用在钳工身上,只要是林志国会的技能都可以使用。
林志国想了想,也没有先用,而是将其又放回到盒子里。
然后拿起药剂,一口闷了下去。
喝完之后还眨巴眨巴嘴儿,嘿,它还挺甜的。
然后又拿着手电筒跑到厨房里,将菜刀给拿了出来。
看了看自己手上那破伤风之刃,林志国都有点儿不敢下去手了。
本来他打算在手指上割个小口,沾上血,将储物戒指先认住再说,但是瞅着菜刀上的铁锈。
他有点儿不敢了,这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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