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根金丝的粗细,弯折的弧度都有所不同。
花诡歪头,脸带疑惑的看向张启灵,这是双女士高跟鞋,他给自己看干嘛。
就在他满心疑惑的时候,张启灵突然轻手握住花诡盘在沙发上的一只脚。
花诡瞬间惊住,身体本能的紧绷起来,但他并没有反抗,虽然尽管不知道张启灵究竟要做什么。
可他还是选择了沉默。
张启灵低下头,勾起一抹浅笑,他没有拒绝自己。
很快将那只高跟鞋稳稳的穿在花诡的脚上。
金色的鞋身与花诡白皙的脚形成强烈对比,显得格外刺目。
花诡看着脚上的鞋子,动了动几下。
好看的东西他从不拒绝,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张启灵送给自己一双高跟鞋。
“为什么要送我这个?”花诡问道。
“好看。”张启灵如实答道。
那天花诡进衣物间换衣服的时候,他就看到这了这双鞋,当时就觉得,这鞋好看,要送给他。
还有就是,他记得张家有一个传统。
要给喜欢的人送自己身上或精心挑选的珍贵之物。
他身上除了一把刀以外,并无其他物件。
钱,花诡也不缺。
墓里的东西,又太脏。
说白了都是别人用过的东西,张启灵不想送给他。
只是,张启灵眼神晦涩。
他清楚自己的终点近在咫尺,可能再出来的时候,那时的花诡有可能已经结婚生子,身边有了相伴一生的人。
而自己也会再次失忆,踏上寻找的旅程。
到那时,一切都将物是人非。
所以,当他从黑瞎子手里拿到钱,张启灵几乎没有犹豫,把它买下来。
这不仅是遵循张家传统,更是他在有限的时间里,表达心意最好方式。
“那我穿好看吗?”花诡把另一只也穿上。
站了起来,在张启灵面前转了个圈。
“好看。”张启灵喉咙滚动,面前的花诡因为在家的原因穿着极为宽松舒适。
一不小心就能看到许多。
花诡没有想太多,在长沙的时候,张启灵就送过自己很多东西。
从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在到价值连城的物件都有。
但这次的高跟鞋,却让他有些意外。
不过花诡也没多想,只以为失忆后的张启灵做出来的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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