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昀的指尖顿了顿,恍惚间,竟想起震旦图书馆里教许灼华认字的情景。
阳光透过高大的玻璃窗,在木质书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飘着旧书特有的油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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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灼华学得极认真,睫毛垂着,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轻得像羽毛落地。
可她记性偏偏差,刚教过的字转脸就忘,偏要自己造些简化的写法——比如把“谢”字的偏旁省掉一半,“许”字的言字旁写成个歪歪扭扭的圈。
明明是错的,却奇异地能让人看懂,程牧昀每次见了,都忍不住觉得这丫头是在偷懒耍小聪明。
他总会放下书,屈起指节,轻轻敲一下她的额头。
“又偷懒。”
话音刚落,许灼华就会“哎呀”一声,把钢笔往桌上一扔,双手抱着脑袋作势躲开,嘴里嘟囔着“学不会啊,好难啊”,眼睛却亮晶晶地看着他,那神情明摆着:没顿好饭是哄不好的。
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也够坏的。
她捧着书本追着问“这个革命你怎么看”,他偏故意说些离经叛道的解释,看她皱着眉反驳“说的不对,书上不是这样”,然后耐着性子,一遍遍地拉着他的袖子,非要他讲出正经的意思才肯罢休。
她的执着像颗小石子,总能在他平静的心湖里漾起圈圈涟漪。
那时候啊,两人心里都藏着事。
他想接近她,她想改变他,谁都没说透,却偏在那些细碎的相处里,酿出了蜜一样的甜。
阳光暖,书页轻,连她写错字时吐舌头的样子,都像是裹着糖霜,甜得让人舍不得苛责。
外面忽然传来一声炮弹的声音,程牧昀回过神来,是劫狱的人来了。
靠着回忆,他心底生出无限的气概,将手中的报纸扔掉,猛地站起身,是时候复仇了。
那些愿意追随程牧昀的东洲军,占了绝大多数,因为这个额时代,就算是当兵的,也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不是平匪就是打仗,内斗争抢不休。
他们虽然吃得饱穿得暖,活得超过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但刀口舔血的日子,没人愿意过下去。
在被北洋政府的高官随意打发出去打仗的日子里,每个人都很惶恐,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去找阎王报道了。
遇到一个好的将领,无异于中彩票。
而程牧昀,就是那个好的将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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