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过来,
他那一口浓重的湖南口音,
听起来让人不禁有些咳嗽。
“乖乖,英国人跑印度就走这条路?”
他惊讶地喊道。
张满贵一边说着,
一边伸手去摸他刚刚摸到的汤姆逊冲锋枪,
那兴奋劲儿就好像这把枪是他的命根子一样。
“管他娘的,
老子现在就想试试这新摸的汤姆逊。”
他哗啦一声拉动了枪栓,
那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在空旷的仓库里回荡着,
显得格外响亮。
赵二虎则扛着一挺捷克式机枪,
大步走了过来。
他那一口纯正的东北话,
震得仓库的椽子都有些微微颤抖。
“俺说咱连现在鸟枪换炮啦,
有了这 33 支汤姆逊,
突突起来,还怕他小鬼子?”
他的声音中充满了自信和豪迈。
然而,就在大家都兴奋不已的时候,
郑三炮却突然站了起来。
他的动作有些鲁莽,
以至于他手中的步枪带不小心扫过了墙角的弹药箱,
发出了“砰”的一声。
“球货!”
郑三炮骂骂咧咧地说道,
“日军斥候队要是只有几十人,
能把印度兵的喉咙都给割了?
我看啊,前头指不定埋伏了多少人呢!”
他的语气十分严肃,
显然对眼前的情况有着不同的看法。
郑三炮说完,
后颈上的那道伤疤在煤油灯光的映照下,
泛出了一丝红色,
就好像一条活过来的蜈蚣,
让人看了有些不寒而栗。
最后,古之月默默地摸了摸他新换上的美式钢盔,
指尖轻轻地划过那冰凉的防滑纹,
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仓库里弥漫着机油的味道,
那是汤姆逊冲锋枪散发出来的。
这些枪支被整齐地堆放在一起,
每一支都还带着刚出厂时的崭新气息。
弹鼓沉甸甸地压在掌心,
让人感受到它们所蕴含的强大火力。
全连共有 130 人,
每个人都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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