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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作者方面,我想说的是,写这玩意是违法的,那天被请去喝茶,蹲苦窑了,可莫要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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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是自娱自乐,那哥们你自己写出来,别发网上,免得那天真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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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站上,看到你说的是女主合你口味才写的,但我想说,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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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莫要自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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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扑街书有个鬼流量,要说没仇,鬼都不信!昨天我在书评去还看见有人问番外,我还没理解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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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条评论就没了,不是我删的,那么只有你自己了,这让我不得不怀疑,你好好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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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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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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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自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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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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