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的存在,由来已久,边月曾经在一座深山的古堡中遇到过一只,差点儿重新去投胎。
不是因为那只血族有多强的力量,而是因为他快,飞行速度直逼音速。
那时候她炼气九层顶峰,被打得节节败退,要不是把战斗拖到了天亮,她说不定真就寄了。
后来她以风观天地,悟出了风的规律,能随心所欲,遨游天地。自此突破筑基,回去弄死了那只血族。
今夜,血族身上的血腥味儿又出现,比助她筑基的那只血族身上的血腥气还要浓。
今夜月明,星子满天。
月光下,一头银发的男子优雅的向边月鞠躬:“爱德华见过这位美丽的东方淑女。”
边月懒得跟他废话,冷冷的问:“你来屠村?”
“我来寻找神奇的东方仙术,以及一位如同白玫瑰般美丽的东方神女。”银发男子微笑道:“这是我们公爵的命令,我必须得遵从。如果让您觉得为难,那么我非常抱歉。”
“好,那你与我一战。我赢,你死。你赢,我死!”边月兴奋的盯着银发男子。
她有些时候没遇上一个可战的对手了。
“噌!”手中短剑划破夜空,银发男人以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速度挪开位置,有些苦恼:“哦~真是一位性急的美人儿。”
“当!”
“当!!”
“当!!!”
边月一秒钟出剑七十二次,拦住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
这只血族,速度比她以前交手过的所有血族都要快。
“噌!”边月遁入风中,与那血族一样变得不可捉摸起来。
“嗡嗡嗡~”边月听到了自己内脏的震动声。
是血族的次声波攻击,对方找不到她的人,在发大招。
边月冷笑,大招不止你有!
“太虚~幻剑!”
“噌噌噌噌!”云层中,虚幻的剑影密密麻麻,飞速的组成一把巨大的剑影。
“落!”
巨剑斩下,化作万千利刃,携带雷电之势,将黑夜照亮成白昼。
“噗!”银发男子被边月的短剑钉在谁家的玉米地里,仰面朝上,看着边月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美丽的东方淑女,您的东方仙术也很厉害,可惜不像上帝花园里的白玫瑰一般美丽而神圣。不然,我会以为我们公爵要找的人是你。”
边月擦了擦唇边的血迹,嗤笑一声:“废话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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