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稍显瘦弱的白皮拍打着背包上的霰弹枪,昨天这把霰弹枪还放在枪袋中避免人员运输转移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今天要进山了,为了防止路上可能出现的威胁,自然就要拿出来随时应急。
雷洪汕也不多说什么,直接回敬给对方一根中指:
“放心,就连这里的棕熊都会离你远远的,一千码外就能闻到你身上那股夹在腋窝三年的狐臭大麻味,就是吃腐肉的秃鹫都不会对你的肉感兴趣的,因为实在太臭了!”
说罢,不等对方暴起,雷洪汕拎起自己的小行李快步闪人跑路,拉完嘲讽还不跑等着在那一挑二啊!
那瘦子气得七孔生烟破口大骂,但却无能为力,沉重的背包让他们行动极为的迟缓,别说追赶雷洪汕了,就连携下背包然后再背上,仅靠那瘦子自己的力量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而雷洪汕缺乏各种装备,但轻装的好处就是能让人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机动力,他稍稍加速便和身后的五个人拉开了距离保持了足够的距离之外,他可不想去赌那瘦子的法律意识有多强烈,对于白皮,雷洪汕一直认为他们从骨子里就带着浓厚的暴力和强盗的血统基因。
翻过山口,来到玛丽大婶口中所说的野鸭溪谷时,雷洪汕很快便感受到了第一波的“热烈欢迎”。
这里是一片洼地,山谷中间低矮的地势四周山上流淌下来的涓涓溪水在山谷中间形成了一个水洼之地,一看就知道这种地方的水流动性并不强,而一个近乎死水潭、又有些像沼泽的地方什么最多?
蚊虫啊!
一进野鸭溪谷,这里嗡的一下便冲起漫天的蚊虫,它们疯狂的开始攻击叮咬吸血路过的一切动物,甚至在对方皮肤上产下自己后代的虫卵。
“淦哦!!”
雷洪汕没有本地人常见的那种网纱头罩,只能穿上长衣长裤并封死裤脚袖口和领口,再找一件烂T恤往脑袋上一罩,包住整个脑袋只留一双眼睛在外面,顺着路边前人踩出来的小径迅速的穿过这里。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这里蚊虫为了新鲜血液的亡命程度,它们甚至用尖锐细长的口器,穿过T恤宽松的缝隙直刺后面的皮肤。
那味道,就感觉一根根细针扎在脸上疼痛瘙痒不已。
无奈之下,雷洪汕只能不断拍打手和头脸等薄弱部位,一边快步穿过这里,直到一口气穿过野鸭溪谷,这才摆脱了那些讨厌的蚊虫。
“麻辣戈壁的,阴公哦……逮着就往死里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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