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及他们这十八年里以各种名义向我们一家索要的财和物,包括他们以生育之恩为由,不顾我身体健康,逼我移植给林家光的一颗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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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账单”上,林家忠一家“支付”给林家光一家的金额总计高达十九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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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林家光一家每年给他们的,只有地里采摘的应季“有机蔬菜”,以及总计十二只土鸡、八只土鸭、三百六十七枚土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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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形式,简洁明了,时间、事由、收钱人,每一项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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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尾还附加了一句——大额转账皆有凭证,赖不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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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赖账”的现金红包金额,主要是他们给晴晴、豪豪的一万来块,及她工作前那五六年,父母每次回老家“包”给刘云芬的两万来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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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她研毕上班了,给刘云芬、林家光过年过节过生的钱她主动承担了一部分,但多以转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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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刘云芬一家的账,她从很早就开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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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三岁半起就跟现在的父母一起生活,是他们含辛茹苦供我吃、供我穿、供我上学,将我养育成人。而林家光、刘云芬从送走我那天起,哪怕是过年或我过生日的时候,都没有再给过我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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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确定自己没收到过,并且也相信父母没“代”她收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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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十岁那年中秋回老家,刘云芬说她马上就满十岁了,问周春萍他们就不准备给她办几桌生日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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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是父母出钱请了大伯、二伯两家人下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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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亲手给了她一个生日红包,里面是三百块,但二伯、二伯母到吃完了饭也没给她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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