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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是想要回来,自然记得时间。”闻笙神情淡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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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喊我,和上课铃喊我不一样。”迟绛看起来有点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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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几天打球时心不在焉,几度以为对讲机有响声,掏出来才确认是自己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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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她们都说我的发明没用,看来的确是用处不大。”迟绛嘴角耷拉下来,有点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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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她和大院里的孩子们一起玩。一到六点钟,小朋友们的家长纷纷从窗户探出脑袋,招呼着自家小孩的名字:“饭好啦,回家吃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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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便一窝蜂地散开,倒腾着小腿往家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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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迟绛没有被家长喊过。她总是等所有小朋友都回家了,才独自揣着脏兮兮的小手一扭一扭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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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玩时酣畅淋漓,归家时步伐笨重。她才六岁就解锁了落寞神情,那是专属于小孩子的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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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清晨,把对讲机交给闻笙的时候,迟绛其实藏着一片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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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被同桌喊回班级,就像当初期待家长做好饭菜喊自己回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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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座位”是一个温暖的词组,至少对迟绛来说,只要坐在闻笙旁边看她安静书写的样子,时光就变得慢吞吞的,伴有淡淡茶香扑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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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一点点可惜,闻笙忙于学习,她似乎不屑与自己交谈,也没有时间陪自己拿这玩具似的对讲机做幼稚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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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切看来鸡肋的发明,都会在某个时刻发挥独特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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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遇到和风习习的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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