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基本排除了自杀的可能——谁自杀还能把自己的脑袋砍得这么利索?死者看着非常年轻,估摸着也就二十岁上下。
这案子性质太恶劣了,而且凶手极其残忍。技术人员仔细检查那颗头颅,发现脸上、头上还有五处被尖刀捅刺的窟窿眼儿,刀口很深。
最骇人的一道在下巴颏底下,几乎是从下巴颏底下斜着捅进去,刀尖差点就捅穿了上颚。
不过,这些刀伤看着恐怖,但法医初步判断,这还不是要命的伤。小伙子具体怎么死的,还得细查,法医怀疑可能是被勒死的。
凶手将人整死后,才用了菜刀或者砍刀之类的凶器,把这小伙子的头从脖子上剁了下来,扔进了嘉陵江。
想想他临死前,得遭了多大的罪。
那颗头颅泡得有些发白发胀,但依然能清晰地看到死者脸上凝固着极度痛苦扭曲的表情。
双眼瞪得老大,空洞地望着天,嘴巴咧开着,整个面部肌肉都僵在一种极度惊恐和绝望的状态里,让人看了心里直发毛,不敢多看。
技术员捏了捏尸体的皮肉,又看了看伤口边缘的腐烂程度和江水浸泡的痕迹,判断这人死了顶多一两天,是最近才遇害的。脖颈断口处的筋肉还没完全僵死,也印证了死亡时间不长。
发现人头后,警方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手段极其凶残的杀人碎尸案。当务之急,一是确认死者身份,二是找到被分离的躯体部分。
按常规做法,现场周边区域必须进行彻底排查。首先是组织警力在发现人头的地点为中心,对附近的芦苇荡、滩涂、树林展开拉网式搜索,一寸地皮也不能放过。
其次,就该动用警犬了,利用它们灵敏的嗅觉追踪可能遗留的血腥味或凶手、尸块的踪迹。
但当时南充警方只在发现人头周围几十米地走了走,根本没深入那片茂密得能藏人的芦苇荡深处。
至于警犬,整个南充市局就养了那么一条宝贝疙瘩,平时基本是处于“养老”状态,每天三餐牛肉倒是没有少吃,吃了就是打呼噜,专业训练不深刻,嗅探能力跟乡下看家护院的土狗差不多,如果外出走一段路,不撒几泡尿来做一下路标,回不回得去,都很难说。
指望它追踪线索?指望不上。结果自然是两手空空,啥也没找到。
后来有内部人嘀咕,当时上头可能先入为主地认定了:凶手既然把人头抛在嘉陵江边,肯定也会把身体部分扔进江里。
他们琢磨着,嘉陵江水流湍急,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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