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火魔法”将这些蜡烛点燃,整个大厅就没再开过电灯。
这样古老的照明方式哪怕在蒂恩斯公爵府,也已经十多年没使用了,但此时此刻,柔和的烛光透过梅子酒映照在那只骨节分明的手上,深红的酒液给苍白的手披上了一层绯色的纱,让人无端觉得比起电灯来说,烛光才是与晚宴更相和的搭配。
蓦地,那只手缓缓动了,匀称的腕骨轻轻打着圈,连带着杯中的酒液也跟着摇晃起来。明明是极其随意的动作,在洛因做来却是如此地优雅。
转着、转着……
“啊!”有人短促地惊呼出声,“变、变了!”
只见在众目睽睽之下,酒杯中的深红酒液随着那只手的晃动,颜色越来越浅、越来越浅,最终变为了极淡的金黄色,在烛光的照射下,如同琥珀般晶莹剔透。
宾客们开始忍不住交头接耳:
“天啊,太神奇了,这就是魔法吗?”
“从没见过有人这样使用魔法,真不愧是洛因阁下啊!”
“是啊,其他魔法师只会使用魔力一通暴力乱砸,哪会像洛因阁下一样,将魔法运用得如同是艺术!”
“现在又有几个法师舍得把魔力用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中?也只有洛因阁下这样的天才,魔力储备充足,才经得起如此挥霍啊!”
在这些惊叹声和彩虹屁中,还有一个画风不同的。
乔尔瑞克:“酒水为什么会变色?就算是靠着魔力达成的,也该遵循事物的基本法。梅子酒变成了白葡萄酒,难道……梅子和葡萄这两种植物,在一定程度上算是近亲?这难道就是费楠大学者在《遗传概论》里提到的基因片段问题吗?可惜现如今的科技还没办法观测到细胞……”
他看向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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