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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鑫刚进门,就听到秦源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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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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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鑫美滋滋去洗手,即使秦源一个正眼没给他,他还是美不颠儿的,半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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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秦源者莫过于他甘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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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秦大博士一天就爱臭脸,但是超贤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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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比他会照顾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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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怎么有空回来?你这个课题做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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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鑫把锅里的豆角排骨焖饭端到桌上,烫得直摸耳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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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你饿死在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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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源比甘鑫爱学习多了,一路高歌猛进从本科考上硕士,又硕博连读成功毕业进站,现在附近大学城里的生科院当博后,平日里大多回家住,课题或者实验特别紧张的时候才会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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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周他课题组赶一个结题报告,熬更守夜实在是不方便通勤,才暂时没回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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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交了文档就匆忙赶回来了,一回家就被这个猪圈给震惊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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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裤子乱丢,袜子天一只地一只,茶几被快递袋子堆得乱七八糟,拖地擦桌更是别想了,整一个邋遢样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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