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定了,每种十斤。”
谁知金勇胜嘴角一抽,怒道:“就这些?这还不够我头疼的,算了吧!”
一直没有开口的萧凌,突然想到了什么。
这两味药的价值,比不上人参,但也是价值不菲的。
“那就各来三十公斤!”
老板一咬牙,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长长的木盒。
“金先生,您看这血参的价格如何?”
金勇胜一怔,但还是赶紧将箱子拿了过来,然后将箱子打开,里面是一颗根须般的物体。
这东西大概有一米多高,没有根须,只有两指宽,通体暗红。
此时的东北,还没有大规模的栽培,所以价格并不高,价格也比较便宜。
丹参,也叫血参,是一种滋补气血的药材,在北方的山林中,有很多。
“一百块!”金勇胜掏出一只放在鼻子上嗅了嗅,然后用手指挖了挖,笑眯眯的回道。
“成交!”
金勇胜很干脆地付钱,合上箱子,和萧凌一起去隔壁的摊子。
“金哥,这东西能卖一百吗?”
“对,市场上一公斤的血桑子价格在七十左右,在我们南方,人们最爱用这种血桑子泡水,一公斤能卖一百多。”
“等我找到了,就把它卖给你。”
这东西和人参不同,它的长势很强,而且很多根都长在了一块,就好像树根一般。
“行,你要是有收获,我全要了,八十一斤。”
萧凌没有购买任何东西,两人在鬼市里转悠了整整一个小时。
一是价格不菲,二是萧凌盘下了燕春楼,手头上已经没有多余的钱了。
两人回了镇上,找了条街边的小吃,金勇胜就提前走了,他说中午会回来。
萧凌没有浪费时间,先是修改了一下菜谱,然后买了一条三尺长的石碑,放在了“燕春阁”的门口。
这里是县里最好的地段,对面就是供销社,虽然现在才早上八点,但街道上却是人来人往。
看到萧凌在‘燕春阁’边上立了一座石碑,又拿了一支碳毛笔坐在上面,顿时吸引了许多行人围观。
“怎么回事?谁会在外面立个牌子?”
“高档菜,而且数量有限,我昨日才得到消息,这位叫做‘燕春阁’的主人,就是这个年轻人?”
“牡丹熊掌六人一桌,水煮飞龙五人一桌...”
“什么叫先斩后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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