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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的美国,中餐还没那么普及。或者说,还没进入大多数的白人家庭。就连筷子,都还有很多人没办法好好使用。这可不像三十年后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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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查理兹用的还是刀叉,亨利则给自己多拿了一双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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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端出的料理,西红柿意大利面还在查理兹的认知范围,不过红烧鱼跟韭菜炒蛋可就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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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大概在其他场合看过,但真没吃过。后者同样没吃过,但还是一眼可以认出材料。只是韭菜的味道颇重,查理兹也不敢说自己吃不吃得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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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亨利的鼓励下,她拿起了叉子。先是扒拉下一块鱼肉,送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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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口味的红烧鱼配上鱼肉的鲜味,一瞬间就掳获了查理兹的味觉。彷佛什么事情都不重要了一样,包括早上的那场惊魂记,只要有这一口吃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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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红烧鱼开头,查理兹鼓起勇气,用汤匙舀起一块韭菜炒蛋,同样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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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比红烧鱼那般惊艳,但那独特的味道并不让人讨厌。都不用亨利催促,查理兹是刀叉汤匙齐飞,狠狠地吃起了这顿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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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白天遇到那破事,中午怎么可能安安心心地吃下饭。然后下午又有一场不可言述的大战。肚子正饿着呢,这会儿都顾不上吃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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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没跟着查理兹抢,他先到唱片机旁,放起由维也纳爱乐交响乐团所演奏的约翰.帕海贝尔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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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著名的卡农乐曲,原版是由三个小提琴演奏,并以大键琴、大提琴与鲁特琴伴奏。黑胶唱片放的,则是被改编为交响乐曲,由世界知名的交响乐团所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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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声音并没有调得太大。但几乎是在音乐播放的霎那,查理兹就感受到那股彷佛在音乐厅中欣赏现场演奏的独特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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