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的把她赶出去,丁晴那点实习工资根本不够她独立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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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远还恬不知耻的凑上来,要丁晴跟她合租,理由是早晚都要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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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就算丁晴是个面团一样的人,也不可能跟杨远这种人在一起,当即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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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彻底激发了杨远的恶劣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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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去丁晴新的住处跟踪尾随敲门骚扰,还闹到她实习单位,把跟她说话的技术部员工打了一顿,再度被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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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质性的伤害,交往过的纠缠统称为情感纠纷,教育批评之外,什么也做不了,除非丁晴提起民事诉讼,那就要有一个冗长的取证,举证,等待开庭的时间。\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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