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从井底下上来,在我家一起喝酒,我就说我们命不好,家里老人也没什么能力,工资就那么一点儿,买卖也不好干,成天卖苦力吸煤烟,说不定哪天就得肺癌了。
我就觉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自古以来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谁也靠不住就靠自己。自己啥也没有,只有一双手,那就抢呗,抢来钱再做大买卖。反正我俩都觉得,要干就把后路都断了,要干就干大的!”
老李撇了眼宋小军,然后开口问道:
“你给我们说一下,当初为什么会选陈小秋入伙呢?”
既然已经撒了口,宋小军神情前所未有的放松,轻声道:
“很简单,陈小秋练过,不墨迹,敢打敢拼敢闯,属于天不怕地不怕那伙的。
但是我心里也有不托底的地方,因为他跟河昌市的那些刀枪炮有来往,又因为犯事儿被拘过,屁股不干净,底子潮。
所以我警告他,必须得跟以前的那些大混子都断了联系,要干就干大的,小打小闹的干了不如不干。”
叶晨哂笑了一声,给自己点着了一根烟,然后说道:
“看不出来,你还有领袖气质,白玲有句话我觉得说得挺有道理的,她说你是蔫人出豹子,要么不惹事儿,要惹事儿就会把天给捅破了。让自己女人跟着你担惊受怕,你这个丈夫当的真混蛋啊。”
听到妻子的名字,宋小军神情黯淡了一下,随即开口道:
“这都是命!”
叶晨轻轻弹了弹手里的烟灰,然后问道:
“说说吧,为什么打警察的主意?你结婚那天,高所和我可是参加过你婚礼的,我们算得上是白玲的娘家人,连自己人都不放过,说你是个畜牲都不为过!”
宋小军的神情很冷漠,丝毫没因为叶晨骂他畜牲有任何的波动,语气平静的说道:
“当时我们没有钱买枪,再说了,市面上的猎枪跟警察那枪没法比,所以我们就想着先弄死个警察抢枪,抢着枪以后再抢储蓄所,有了钱再买好枪。
那段时间,我和陈小秋我们俩都是袖管里揣着铁管,到街上踅摸着警察,就偷偷跟着,但是晃悠了两个月,都没有什么机会下手。”
叶晨咂巴了一下嘴,对着宋小军问道:
“还真有耐心,选目标选了两个月,没找到机会,所以决定杀熟。毕竟高所年纪大了,对上你们两个壮汉,胜算不高,我说的对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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