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学会了弹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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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标准绝对不达标的苍蝇馆子后巷,油烟机熏黑了一整片墙,湿垃圾渗出的液体顺着垃圾桶往外流的地方,她踮起脚来,跟早已经忘记了样貌的初恋女友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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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也瞧不上这个自以为很酷,实际上未来只能进厂打工,只有一张脸还算可以的初恋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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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向芷还是同意了对方的告白,只是因为对方眼中的期待太过明显,向芷知道她的确是很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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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很喜欢吧,所以才会在她提出分手时哭的那么伤心。向芷看着她的眼泪,觉得这是比所有告白都更能证明她对她的喜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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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向芷还感到了愧疚,如果自己没有答应过告白,如果没有共同经历那么一段还算美好的时光,对方也不会哭的这样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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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苦地蜷缩起来,向芷却在其中感受到了一丝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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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此漫长,如果不来点超乎寻常的刺激,如何才能熬得过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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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芷也不是没有真心喜欢过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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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那年,她的亲生母亲终于愿意接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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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本家的那天晚上,举办了一场慈善拍卖会,参加的人很多。各位贵宾在管家的安排下有条不紊地入场,受邀来报道的小报记者们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在正午的阳光下集在一起,看着就觉得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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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芷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眼熟的人,是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她们座位挨得很近却不算熟悉,仅仅是搭过一两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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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芷对她印象不错,因为她长得很好看,成绩也好,是班上的纪律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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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芷逃课时,纪律委员还记过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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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好心,向芷把她叫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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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冷气开的十足的保姆车里,纪律委员扶了扶眼镜,还是高中那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谢谢,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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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委员是志愿者,来这边派发矿泉水的,这实在是一个辛苦的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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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没想到,高中看不顺眼的经常逃课的同班同学,居然是有钱人家里的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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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芷想等人员疏散开时就把纪律委员请下车,她没有跟高中同学叙旧的意思。她不想回忆起任何与高中相关的记忆,那只会让她觉得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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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不舒服地挪动着脚,高跟鞋和晚礼服,向芷人生中头一次穿戴这些,漂亮的衣服一点都不舒适,磨得她有些心烦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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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委员注意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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