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辩方律师,请问你面对证人作出的指证,有什么要辩解的吗?”
\n
“有!”
\n
大卫的辩护律师,是与陈天衣一个咖位的,也是律师协会的一名资深大律师。
\n
他睇向了肥佬黎,开始了自己的诱导。
\n
“黎智音先生,关于你对大卫先生作出的控诉,我事先有咨询过我的当事人。
\n
众所周知,大卫先生是政治部的主管,他的本职工作,就是维护港岛的治安环境。
\n
经过我的了解,大卫先生于七月中旬找到你,利用你的社团成员身份,向你调查一起关于西环三角码头的毒品走私案。
\n
事实上,三角码头,一直属于洪兴社的势力范围,我们也了解你们洪兴社的蒋天生理事,是一名守法的商人。
\n
他不钟意睇到有人在自己经营的商业地区,进行毒品走私活动。
\n
最后惹怒了以陈天雄一伙毒贩,从而遭到了陈天雄这伙毒品走私集团的打击报复,是不是这样的?!”
\n
肥佬黎一时间傻了眼。
\n
律师还能这样去辩护的?
\n
反正乌鸦现在已经跑路去了荷兰,枪手也是乌鸦派出去的。
\n
录音又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物使用,根据港岛律法疑罪从无的依据,这起案件再审下去,大卫甚至什么罪名都不用承担。
\n
这个律师更为高明的是,他刚才的一席话中,还顺带把肥佬黎给摘了出去,将其塑造成一个配合警方行动的线人身份。
\n
如果案子审结,他肥佬黎同样不需要担负任何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