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仁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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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无常,哪怕做回警察,比起警队的那些生疏的同事,这个救他于水火之中的社团大佬,还是更让他感觉亲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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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午十一点五十分,尖沙咀,龙江饭店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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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续有受邀前来的记者,拿着请柬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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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的礼宾人员倒是松散,上边的老顶发咗话,哪怕是没有请柬,只要不是差佬,都可以进来凑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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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待会即将开始前五分钟,一台灰色的面包车从跨海隧道那边驶来,停在了饭店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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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车上的是两个号码帮枪手,揸车的是个方脸络腮胡,坐在副驾驶位的,是一个高颧骨长脸的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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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揸车的那个从驾驶位下摸出一支格洛克手枪,检查了一番,随后递到了坐在副驾驶位的同伴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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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打,勇哥这次可是下了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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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妥这件事情,每人拿三十万去荷兰避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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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已经在三角码头那边等我们了,一会不要拖泥带水,得手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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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哥,早听说荷兰是古惑仔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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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就是个乡巴佬来的,去了那边,还要劳烦你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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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车的司机笑道:“放心,你虽然字都认不全,但枪打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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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手本事伴身,去了荷兰一样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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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罢,络腮胡又从座椅下摸出一支枪,褪下弹夹,往里边一颗一颗塞满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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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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