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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尽管是首粤语歌,在场的九成九观众听起来也毫无障碍,谁都能张开嗓子吼上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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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唱黄家驹极具辨识度,嗓音带有砂砾感的金属质地,沙哑中裹挟着理想主义者的疲惫与执拗,如同被雨水浸透的黄昏街道,沧桑感天然承载了歌曲中爱情与理想的撕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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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周明远的版本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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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音色更显清冽透亮,如月光下的小溪缓缓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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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重生不代表样样精通,无论从气息,音准,发声技巧上来看,他都远远够不上专业级别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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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唱的就是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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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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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周明远轻轻眯起眼睛,仿佛彻底沉浸在某种细腻的情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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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岁坐在包厢里唱这首歌,唱的是爱而不得的心境,声音如同被岁月打磨的木质吉他,满满的粗粝与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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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的喜欢你,像一封迟到的情书,充满对逝去爱情的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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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句咬字,都是在克制中爆发,深深藏匿铁汉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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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站在舞台前唱这首歌,他的感受完完全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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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腔温柔共鸣,丝绒般的声音质地,仿佛此时的喜欢,不再是逝去的幻梦,而是触手可及的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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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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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更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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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佩佩如臻化境的吉他伴奏声中,周明远一字一句唱着,用自己的处理方式和理解诠释着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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