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勉强自己也没用。你想要装得驯服,可你心底那个倔强的女孩在大声说“不”,露出她雪白而锋利的虎牙。
麻质挎包里传来了轻微的震动,诺诺从敞开的包口往里瞅了一眼。包里不是手机,而是那个圆头圆脑的小闹钟。它震动报时,告诉诺诺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
学院执行非常严格的作息制度,不管多重要的课程,晚上10点钟都得结束,免得学生们睡不够第二天没精打采。交响诗该结束了。
诺诺总跟那个小闹钟搏斗,又总是把它带在身边,让它在包里无声地报时。这台闹钟也真结实,每天早晨跟诺诺玩追逐战,还被狂摔,居然运行一切正常,贱、顽固又忠诚。
这是她21岁那年的生日礼物,路明非送的。
认识恺撒之前诺诺还是能收到很多生日礼物的,那时候她疯疯癫癫地漂亮着,喜欢穿红色的裙子,就像一只红鸟,自由地飞过天空,好多人都想抓住她。后来恺撒抓住了她,那些人就都消失了。没人想跟加图索少爷竞争,因为脑筋清楚的人都不愿打一场绝对不可能赢的战争,所以诺诺就只能收到恺撒的礼物了。
恺撒是个送礼狂魔,一年365天,有三分之一的日子都能找出送礼的理由来,比如初次见面纪念、表白日纪念、情人节、圣诞节、按照危地马拉风俗男女应该互赠礼物定情的“塔库鲁鲁节”……
在恺撒的礼物攻势下,只有两个人还坚持着给诺诺送生日礼物,一个是她唯一的闺蜜苏茜,另一个就是路明非。
诺诺当然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她可是小巫女,路明非再怎么满嘴烂话,也没法完全藏好自己的心事。但对诺诺来说这根本不叫事,喜欢过她的人大概能坐满卡塞尔学院的餐厅,路明非只是其中之一。
对于男孩来说,爱上女孩太容易了,只要对方足够漂亮,就能有一千一万个理由一见钟情。多数男孩都曾懵懵懂懂地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的女孩,就像大一男生总觉得三年级的师姐比同为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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