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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三人在原本选定的树荫下,重新铺好野餐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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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再次将枕头放好,惬意的躺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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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如温暖的猫背抚过午后三点,树影在眼皮上淌成碎金,草腥混着残酒在鼻尖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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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处少女的笑声像玻璃珠滚过溪石,间杂犬爪踏碎枯枝的脆响,风掠过耳际时,微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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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躺着并不舒服,但在此时此刻,林立感觉这里有一种舒坦,如在墙角觅得一处与自己体型正相吻合的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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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不凡和曲婉秋不来,真的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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惬意至极,加上算上补觉,今天也才睡了四个多小时,林立觉得眼皮已经微微发沉,自己很快就要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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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土狗小时候那么可爱,但是长大后却越来越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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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树枝朝远处丢去,让来福去捡,丁思涵自言自语一般的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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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丁思涵,你回想一下,小时候邻居有没有夸过你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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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略有些昏昏欲睡的林立,闻言慵懒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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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了,我小时候超可——等等。”丁思涵甚至拿出手机准备分享自己的幼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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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后知后觉的丁思涵:“(;☉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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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你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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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我的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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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的,要知道,一般情况下,林立和丁思涵的脚贴贴的区域,都是裤子,但今天,一切有所不同——衣服也有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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