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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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后来根据曾桂林的供述,对曾晓晓的自杀原因进行了重新调查,发现那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确存在非法催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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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们联合工商部门对那家公司实施了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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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玩套路啊……于大章立刻听出了他话里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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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法”这个词用得非常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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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这个词用来强调行为或状态未被法律认可,可能涉及法律未明确规范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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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非法经营,非法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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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上了这个词,就代表罪过不大,犯罪事实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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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涉及到刑事犯罪,一般会用“违法”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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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只是一字之差,所表达的意思却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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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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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多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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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违法的事情,只因换了个词,性质就完全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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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章深吸了口气,盯着对面的廖长伟,沉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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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队,听你的意思,你认为曾晓晓的死,和那家小额贷款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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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点咄咄逼人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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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难听点,只有刚接触社会的愣头青才会和领导这么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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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级别在那摆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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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长伟没有官架子,但不代表没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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