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如醉,赞叹不已。
李辉耀站在一旁,满脸兴奋,急忙拿出手机,记录下史东朋夺冠的精彩瞬间。
他心里想着,等回去一定要给林溪、高鑫他们看看,让他们也感受这份激动。
“还是110米栏的节奏舒服啊,跑百米的时候,我总是下意识想跳起来,又觉得不太对,所以爆发不够充分。还是这个项目更适合我。”
史东朋跑完后,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轻松地笑着对身边的队员们说道,仿佛刚刚经历的不是一场激烈的比赛,而是一次日常的轻松训练。
“哈哈,原来是这样!朋哥你太厉害了,不管哪个项目都能轻松应对。”
队员们纷纷笑着回应,眼神中满是对史东朋的钦佩,将他视为榜样。
李辉耀也凑了过来,笑着对史东朋说:“朋哥,恭喜你又拿了冠军,太牛了。”
“哈哈,谢啦,辉耀。你接下来的比赛也要加油,我相信你肯定能取得好成绩。”
史东朋笑着回应,此时他对李辉耀充满了信心。
“嗯,放心吧,朋哥,我一定全力以赴。”
李辉耀用力点头,眼神中透着坚定的决心。
趁着比赛间隙,李辉耀从手机里挑选了几张刚拍的照片,发给了林溪。
追风少年:“内部消息,今天比赛的对手是京城代表队和津城代表队,个个都很强。”
追风少年:“虽然压力很大,但我最终还是在百米比赛中获胜了,哈哈,太激动了!”
追风少年:“这个就是史东朋,我们都叫他朋哥,他个子特别高,有1米9。刚刚他在110米栏夺冠,那场面超帅。”
李辉耀打完字,嘴角微微上扬,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随后,他小心翼翼地把手机放进包里,深吸一口气,准备全力迎接接下来的200米比赛,决心将这开门红延续下去。
而在京城的某个角落,一家地产销售公司门口,一个男人正仔细地擦拭着身上崭新的衣服。
这套衣服是公司统一发放的,虽然只是普通的工作服,但他却格外珍惜,每次出门前都要认真整理。
这个男人正是李辉光。
此刻,他身着西装,看起来颇为干练。尽管头发没有闪亮的光泽,但整体散发出来的气质却十分精神,让人眼前一亮。
“辉光,早啊,吃了吗?”
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坐在公司前台的椅子上,看到李辉光推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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