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如果只是着甲,也不至于那么难认。但关键是,这身甲胄的每一根羽管,都已经吸满了匈奴血,这才让人难以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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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管做的铠甲,纵然防御弹性、抗拉抗压的强度再好,有一点缺点,却是绝对没办法改变的,那就是太容易吸水着墨了。哪怕在外面涂抹上保养的油脂,也阻挡不了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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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一下,鹅毛是可以用来做原始钢笔、鹅毛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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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羽的结构,天然就是最好的毛细结构,对液体的吸附力非常强,羽管内壁吸进去的液体,表面张力也非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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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杀了数十百人金兵的赵子称,当然也会浑身都被胡虏血蘸饱了,铠甲分量都重了好几斤,实在是储血性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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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上下大量半晌,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完全不敢问赵子称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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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赵子称拍了拍李纲肩膀,而且拍的位置一拍就是一个血手印,就跟鹅毛笔压在纸上时那样、毛管里藏着的血直接会被挤出来。哪怕已经奔驰了十几里,储藏的血液还没干呢,甚至还是温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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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的官袍肩膀位置,被这么一拍,就有鲜血顺着流下来,很快又浸润渗透,那股肃杀血腥的气息,让李纲都几乎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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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宗望试图羞辱我大宋,还不顾脸面让刀斧手害我,我自然不能坐以待毙,这不就杀出金营了么。”赵子称云淡风轻地解释着自己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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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了,没能冤有头债有主、杀得完颜宗望,只是乱中飞掷了一件兵器,将其扎伤。这一路上,众位弟兄倒是杀了金人两个追击的猛安、七八个谋克,首级也未能尽收。李兄且拿去,到枢密院为孤报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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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子称说着,把王伯龙和高彪的人头丢到李纲面前,他也不居功,只说高彪是岳飞手刃,王伯龙是独孤剑手刃,他自己只手刃了几个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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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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