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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对讨平宋江之功的处置意见、人事任命升迁赏赐,最终在宣和三年十一月完成全部决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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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同年腊月行文送到登莱,即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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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终的朝廷文件里,除了上述人事安排,还有一些政务层面的放权——这些放权也不是白来的,而是之前赵子称报功时,想方设法暗示求来的,为此还夸大了登莱地方的种种困难,朝廷只是捏着鼻子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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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允许赵子称在登莱获得更大的自主权,让他可以在登莱自由发展海贸、并且朝廷授权他自行收取商税,用于扩建登莱的水军力量,以彻底清剿宋江等残余海盗,并且保障宋金海上沟通航线、威慑高丽的亲辽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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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只是一个临时授权,并没有正式在登州设市舶司。如果有市舶司的话,就得再派提举官过来专管了,不适合战时的快节奏响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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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授权,理论上等将来宋江余孽海盗全部被灭、宋金联手灭辽完成后,就是要裁撤的,也就不至于让赵子称形成割据的尾大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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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登莱二州的正常田赋丁税,也是要继续按原有比例征收并上缴朝廷的,这一点并没有特权豁免,也避免了地方上财权自主、形成唐朝藩镇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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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北方海贸不如南方发达,登莱地区原先也没什么海商商税,这一块的潜力被严重低估了,朝廷才没有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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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更好地监视赵子称,避免他为国立功的过程中实在太出格,朝廷在其他友邻州府的人事安排上,也做了一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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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青州收复之后,因为慕容彦达被宋江杀了,青州知州出缺。最后朝廷在一番筹划后,选择了让现任的两浙路廉访使刘豫调任青州知州,要求于宣和四年正月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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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那个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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