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在泾川的这些天,李英达只觉有些梦幻得难以接受。他甚至萌生了想打自己一巴掌的想法,看看这些天遇到的美好,那些与林朝阳一言一语、一颦一笑的互动,是不是真实且存在过的。
他向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乐观的人。哪怕百分之八十的朋友都认为自己活泼开朗、温暖积极。
面具待久了,就溶进骨肉皮相里,再撕下来,就得抽筋毁皮。
男人觉得挺没意思的,真没意思,去美国读书没意思,回上海也没意思,在环时时没意思,不在环时时也没意思。
他觉得自己本就是个没意思的人,在过一个很没意思的人生。所幸还有某人在,他才会觉得,没意思吗?那再忍忍吧。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些他想要坚持到东西。
林朝阳合上笔记本电脑,终于敲完了一篇撰写许久的论文。日历栏的天气系统提醒他今日上海有雨,他不放心,提醒某人出门带伞,结果李英达一觉睡到晚上十点半,才醒来给自己回了个电话。
林朝阳抱着一杯冰美,坐在空荡荡的新家老宅里,第一次有种想要告白的冲动。
经年之前,是李英达主动示爱,主动求吻,主动说我要这个,我要那个。他极少开口。
如今坐在自己的房子里,哪怕它现在空空如也,整个大楼仅此一座来不及搬走的牛皮沙发,和一盏拆不走的老式吊灯,但他仍觉得,自己丰盈且富有。
“我爱你,李英达。”林朝阳站在窗边,眺望远处连绵的青山,鸟雀掠过一丝,很快消失在云端。
李英达裹紧被子,蜷成一只慵懒的狗,他睡意未褪,却仍不忘回:“傻瓜,我也很爱你呀。”
☆、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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