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悲欢,我才发现,原来我这辈子,一直都像那个滚轮上的兔子一样,朝着悬挂着的胡萝卜奔跑。我一直跑、一直跑,总以为胡萝卜近在咫尺,其实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到,就算我把自己跑死,也永远吃不到那根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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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我这辈子永远都在渴望的东西。是我最想吃到的那根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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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实勾起嘴角,挤出一个大大的笑。李威龙看着他,孤独地感叹:他又老了。风华正茂谁都有过,可现在的陈东实,更像是一块磨砺得无比光滑的石头,圆润却又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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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做了梁泽以后,好像都没正眼瞧过这个男人的样子。陈东实长得并不出挑,略显老派的方圆脸,肉鼻头,眉毛就像雄激素分泌过度似的,浓得像被墨水勾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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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陈东实勉强称得上一句周正,现在老了,最打眼的那双眸子,也变得如同风暴后的海面,久失灵动与生机。李威龙从前总劝他,擅自保养,没事多抹抹大宝。陈东实嘴上说好,却从来只当耳旁风吹过,以至于才三十岁出头,面部皮肤就糙得跟毛纸一样,摸上去,甚至还有些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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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材也垮得几近变了形,像被强行吊了百十来块巨石的老树,躯干枝丫弯折扭曲,十指空空布满冻疮血痕。皮肤经历风吹日晒,干涸黝黑如废土,整个人看着就是一栋打满补丁的老宅,有种“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做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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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龙不禁红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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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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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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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像一对笨重的狗熊,酒气熏天地交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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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你的,东子。”李威龙顶着一双兔子眼,仰头看天,“人这辈子并不是一定要为爱情两个字打转,除了爱情,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追寻。你得不到爱,但至少,有人需要你爱。虽然我很希望那个人是我,但我觉得,我是个男人,童童比我更需要你的爱,也更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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