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因为喜欢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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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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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以前喜欢,是一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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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男生没看出她的异状,指着自己笑道:「我是被我妈逼来的,我读n市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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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梓颐捧场地勾起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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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n市第一志愿的学生被妈妈叫来参加n市活动,对什么都兴致缺缺,却意外地对她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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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梓颐看着前方又开始到处跟摊贩搭话的小邓,面无表情地问了句:「你为什么想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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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男生搔搔头,不好意思地道:「因为你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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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梓颐望着他,有点惊讶,又有点失望地点了一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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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似乎听过几次这种称讚。即使她不觉得自己真的多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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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更深入地认识她以后,他会失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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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给的答案,比刚才的「被妈妈逼来」还要空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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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今天有个更漂亮的女生在这里,如果她因飞来横祸而毁容,如果她现在是五十年后的容貌,这个男生就不会想认识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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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梓颐开心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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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像了一下只剩脸蛋、没有其他成就傍身的柳馥烟。如果真是如此,自己不会那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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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走在她身边的男生,和她参加同个营队、和她被编入同个小队、和她在做同一件事,但骆梓颐感觉他们两人的世界非常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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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肤浅的搭訕,让她感觉自己是个徒有外貌的花瓶,而这个想法又让她自问,自己除了外貌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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