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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被告人周德海的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94 条、第 232 条、第 389 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第 69 条之规定,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周德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 XX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槌重重落下,回声在庄严肃穆的法庭内激荡。审判长清了清嗓子,镜片后的目光如炬,逐字逐句宣读着判决书:
“经本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背离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在任职期间,利用副局长职务便利,长期为以周德海为首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多次通过加密通讯设备泄露警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部署,致使多名重要嫌疑人脱逃;在工程招标、案件处理等事项中,公然违背原则,非法收受周德海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76 万余元,金条45 公斤,字画古玩等贵重物品若干;更罔顾职责,滥用职权违规审批项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超8000 万元,严重损害国家公信力与群众切身利益。”
审判长顿了顿,翻开最后一页判决书,声音骤然提高八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数罪并罚。现依法判决如下:判处被告人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判决自即日起生效!”话音未落,旁听席上爆发一阵压抑的惊叹,而被告席上的李某面色如灰,瘫倒在法警怀中。
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重重落下,钢灰色的国徽在聚光灯下折射出冷冽的光。当一个个判决结果裹挟着威严的声浪在法庭上空回荡时,旁听席的金属座椅发出此起彼伏的轻响 —— 那些被命运压弯脊梁的家属们,正颤抖着身躯挺直腰杆。压抑许久的欢呼声如同冲破堤坝的洪流,在法警的手势下化作隐忍的呜咽,却仍能听见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的闷响。有人将脸埋进褪色的衣角,有人对着墙上的天平图案长久凝望,那些在记忆里干涸的眼眶重新漫起水雾,咸涩的泪水中浸泡着十年信访路上的泥点,也倒映着终于破土而出的黎明曙光。
法槌落下的余音在空旷的法庭内回荡,林锋攥着旁听席金属扶手的指节发白。他的目光如淬了冰的手术刀,精准划过被告席上那道蜷缩的身影 —— 周德海正以一种诡异的弧度弓着背,鳄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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