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中建立自己。”(弗4:15-16)这提醒教会:
- 以爱为根基:处理冲突时,应当以基督的爱为出发点,避免用属灵的名义掩盖个人情绪或偏见。
- 追求和解:教会的首要目标是恢复关系,而非争胜负。正如耶稣教导的“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路17:3),饶恕与和解应当成为教会处理冲突的核心原则。
- 拒绝极端化:避免将不同观点等同于“罪恶”,更不可用暴力或分裂的方式解决问题。教会应当学习在真理与爱心之间寻找平衡,既要持守信仰根基,又要维护肢体合一。
2. 领袖的责任:坚守真理,拒绝掩盖罪恶
便雅悯长老在面对基比亚恶行时,选择包庇罪恶,拒绝交出罪犯(士20:13),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冲突升级,最终酿成内战惨剧。这对当代教会领袖提出三点警示:
- 勇于直面问题:领袖不能因害怕得罪人或影响教会“和谐”而回避罪恶。正如以西结书中神对先知的要求:“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若不将恶人当恶人告诉他,使他悔改,恶人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原文作血)”(结3:18)。
- 维护教会纯洁:领袖有责任按照圣经真理处理问题,而非为了维护权力或个人利益妥协。彼得在使徒行传中严厉责备亚拿尼亚夫妇的欺骗行为(徒5:1-11),表明教会必须对罪恶保持警醒。
- 以身作则:领袖应当成为谦卑悔改的榜样,在面对错误时勇于承认并改正,而非粉饰太平。正如保罗所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11:1)
3. 余民意识:以基督身体的合一性看待每个肢体
便雅悯支派在战争中几乎被灭绝,最终仅存六百余人(士20:47)。这“余民”的存留不仅是神恩典的记号,更提醒教会:每个肢体在基督身体中都有独特价值,不可轻易抛弃任何一个人。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用身体比喻教会:“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肢体就一同受苦。”(林前12:23-26)这启示教会:
- 接纳与包容:即使面对犯错的肢体,教会也应当以怜悯和盼望对待,相信神有能力改变人。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