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他明白港府必然放宽住宅的高度限制(目前是不能超过五层,超过则需要向港督和立法局申请,难度非常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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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长江地产实际上自1950年后,就算购入地盘,也不会斥资去重建,都是当成储备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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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良说道:“你的想法是对的,最近这个徙置大厦的落成,便是港府有意改善住宅环境的前兆。我推测,明年也该出台新的建筑条例了。这幅地皮,届时建上六幢住宅大厦,住宅单元可达1500个左右。这个才叫做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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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这一时期的地产开发,热情并不高,主要是一个单元也就2~4万港币,能赚几个钱。所以旗下的地盘,基本都不会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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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长江地产又不能错过这一波地产高潮,所以去年底购入的四方街这幅12万多平方尺的地皮,正好开发一个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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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若是购入到新地盘,也可以适当的多开发几个,但不会太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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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宽等人眼前一亮,随即他更是说道:“那可真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毕竟本来只能建500层,结果可以多两倍的住宅。只是有个问题,如果一层有很多住宅单元,户主多了起来屋契怎样分?另外还涉及到电梯保养费、公用电灯费、看更费、倒垃圾费用等一系列问题,这些费用怎样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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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不同于那些旧式楼,一幢大厦建筑面积很大,每层又有好几个单元,大厦里头还可能有酒楼、写字楼、店铺、停车场、工厂,还有外墙、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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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沪市,陈光良并没有提出公摊,如今就没有办法了,毕竟作为地产行业的领导者,一定是要走在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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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契约。大家每个人都负责若干管理费,将来这间楼倒塌时,每一个单元折回若干地皮,折成多份,可以按买楼时的价钱多少来摊分,地下铺位贵一些,占比例大些,但管理费也要支出多一些。买家一买楼,就得签署这个公共契约,承担共同的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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