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裳。
金家两个哥哥脑子活泛,早早就随着南下打工的热潮去了沿海闯荡,挣了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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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新塘县,金家的家境算得上是优渥的,父母也从不要求金美华往家里交工资,每个月挣多少,都由她自己支配。
手头宽松的她,日子过得潇洒自在,什么时髦就追什么。
当别人还都用着录音机滋滋啦啦放音乐的时候,她脖子上已经挂着爱华牌随身听。
别说这玩意有多贵,光是能找到买这东西的门路就已经很厉害了。
兰舒正是看中了金美华这股子紧跟潮流的劲儿,让她负责选品绝对比自己强百倍。
从广州往新塘县发货,可选的运输方式有限,客运算是成本最低的,但也最慢。
客车慢悠悠地一站一站停靠,一路晃荡下来,将近要五六天才能到新塘县。
创业初期资金紧张,她俩一合计,刚开始只能先选这种运输方式。
这边饰品摊的前期筹备已经万事俱备,夜校还没开课,兰舒难得有了空闲。
她摸摸兜里揣着的二百块钱,兴致勃勃地朝着金都商贸走去。
金都商贸是当下年轻人最爱逛的地方,虽然档次照一百货差一截,也没什么牌子货,但胜在价格亲民。
要是耐着性子擦亮眼睛仔细淘一淘,保不准就能发现几款既新颖又流行的好物,因此备受年轻男女青睐。
兰舒紧紧攥着兜里那两张百元大钞,在金都商贸里一层一层地逛了个遍,足足选了一个多小时,最终在一处顾客熙攘的小铺位前停下了脚步。
之前打电话时,她无意间提起想给自己换身行头,金美华特意叮嘱她,一定要挑颜色鲜亮的买。
兰舒在汽水厂做工的日子里,整日都裹在灰扑扑的工装里,她的肤色不是很白,碰上这暗沉的颜色,愈发显得没精打采。
兰舒把金美华的话牢牢记在了心里,一进店,眼神就直勾勾地盯上了店里最扎眼的衣物,专拣鲜艳的挑。
瞧了一圈下来,她相中了一件玫粉色的挽边衬衫,和一条长至脚踝的明黄色伞裙。
“老板,我想试试这套。”兰舒脆生生地喊道。
正忙着在腰包里翻找零钱给顾客找补的老板闻声抬头,瞅见兰舒这身大胆又另类的搭配,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这……美女,要不你换条裙子呢?要不你试试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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