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母这个临时工少多少了。
其实像琳琅等有工作的人,就是早晚在家里吃,中午都是吃食堂的,所以李大嫂这十六块钱,拿的并不是很辛苦,因为不是一日三餐,都要烧很多菜,就是晚上要辛苦点,早上家里一般吃点馒头稀饭咸菜就对付过去了。
虽然李大嫂因为想扣下私房钱,所以买菜大权被李父剥夺了,但她因为在家,能随时知道附近菜市场的情况,所以有时看到有肉菜,她就会去抢,然后回来找李父报销——然后她又能从中赚一笔了。
像今天这鱼,就是李大嫂抢来的。
所以一人给李大嫂出两块钱做饭钱,还是划算的,要不然,家里人人都上班,没人抢菜,那他们家就算收入多,也过不上好日子。
不能指望李爷爷李奶奶,两人年纪大了,抢不过年轻人的。
却说当下琳琅趁李秋芸洗澡去了,便从空间里将原身攒的钱票拿出来数了数。
跟李秋芸大手大脚,工资到手,月月花光,存不下来钱不一样,原身是个节省的性格,平常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所以这些年,她存了差不多六百块钱。
还有各种票一堆。
这么多东西,也难怪被李秋芸偷了后,原身会伤心的不能自已,换了琳琅,琳琅也接受不了自己省吃俭用几年、在车间辛辛苦苦做事的血汗钱,被人偷了个精光,所以李秋芸真该死,太不是个东西了。
之所以确认是李秋芸偷的,除了琳琅仔细观察了李秋芸的反应,见到她隐晦打量她的枕头,知道对方已经知道了原身藏钱的地点,所以极有可能是她偷的外,还因为在原身世界,李秋芸这样一个月月光,手上没钱的人,在原身钱丢了后,奢侈地购买了更高档的手表,衣服,鞋子等,要不是用从原身那儿偷去的钱买的,她哪来的钱买,毕竟她的钱月月光了。
原身当时看李秋芸不承认,自然也不想这样算了,毕竟是她辛辛苦苦攒了很多年的钱啊,六百块啊,在这个时代可是一笔巨款,当时她就要去找公安,结果,应该是李秋芸害怕,跟李奶奶说了这事,李奶奶便阻止原身找公安,说一点小事,让公安来家里查,不吉利,以死相逼,威胁原身不许去找,原身只能算了。
但之后自然对李秋芸更加防备了。
只是防备也没用了,因为原身的好运到此为止了,之后都是不好的运,也攒不下来什么钱财了。
却说鉴于李秋芸没什么钱的情况,现在将她的钱全拿了,估计也没几个,根本达不到替原身报仇的目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