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t仍然不是我的身t,我没有掌控权。
旁白:那gu熟悉的香水味,我回到自己房间。沉重的睡意涌上,对於刚才所发生的一切,那些画面正在脑海中一一爆开,像是彩跑粉,爆开後消失在空气中,我努力的想要挣脱出躯壳,叫醒自己,因为我还没报警,不能在这时候失忆,但是我失去掌控权,只能进入睡眠。
旁白: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我拨了一通电话给朋友询问她我昨晚是怎麽回家的?他们不清楚。我的头发没有菸味,皮肤是滑顺的,证明我是在清洗过後才shang,但是我却没有一丝记忆,而更让我百思不解的是我昨晚穿的衣k竟然凭空消失了。
程绍呈问:[这件事情你有让你朋友知道吗?]
程绍呈问:[怎麽会?你们都是受害者。]
程绍呈不同意她们的看法。
程绍呈说:[身为一位专业的采访者,我不该带着的个人情绪进到摄影棚,但我不认为她们是你值得深交的朋友,这是事实。]
这时打在她身上的大灯"喀"一声熄灭,她消失在黑暗当中。
广告时间,房号3f的房客切掉电视,躺回床上。半梦半醒之中,电视机自动开启,他睁开眼,白底黑字的"通缉陈卓威"再次出现在萤幕。
一样是白底黑字。
她说:[记住这张脸。]她将照片拿更靠近镜头,然後说:[他叫陈卓威,如果你在夜店看到这张脸,能闪多远就闪多远。]
她说:[我已经报警,警方说我是唯一一个举发他的人,我深信不只有我,肯定还有其他的受害者。为了确定正在观看影片的你是否也曾经受害,我现在就提供一个方式。首先...
沉默了一会。
影片静止,一段文字从底下升起。
画面切回到摄影棚,棚内摆了两张沙发,坐在左边,背对着镜头的是程绍呈,右边则是影片中的nv子,编号:1。
她摇摇头说:[别替我的错误鼓掌。如果能够重来,我不会这麽快就公开陈卓威的所作所为公开,因为我的冲动才让他逍遥法外,他是否仍在夜店找寻猎物,没有人知道。]
她说:[我跟陈卓威在同一间公司上班,他是我的直属主管。]
她问:[他个x害羞,有礼貌,在那种追求刺激的夜店氛围中,他显得格格不入,也因此给了我心安的错判。]
她说:[是的,中间间隔几个月。]她接着问:[程先生,你相信邪不胜正吗?]
她说:[我深信每位犯罪者生来都会被系上bug,一只臭虫,好让正义被伸张,在这起事件中,我就是那只bug,所以才会误打误撞进到这家公司。我跟他在台北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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