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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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逢君认得这种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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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五岁时差一点死在虫潮,被谢慕远捡回来后,身体里就有大量融合后的虫族基因,导致他的眼睛异于常人,血红的纹路像极了虫族。当时实验室的研究员都叫他怪物,就连实验室前面的病患和医生,看见他时也会议论他的眼睛,只有和他同为实验体的人们才会把他当成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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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遇见过太多的嘲讽和惧怕,也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不同,甚至到后来,他意识到人类和虫族基因共存于体内的他,根本就是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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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怪外人说他,或者议论他,而是因为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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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承认了自己是怪物的事实,听其他实验体说,去医院一区找贵族的大少爷大小姐吓唬,那些人没见过世面,随便多长根手指或脚趾,露出来都能吓他们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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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时觉得自己的眼睛才是最吓人的,所以肯定会战无不胜,把见过他的人都吓得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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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第一天溜到一区,就遇见了林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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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人群中第一眼就看见了对方,小小的少年黑发黑眸,彬彬有礼地和医生笑着说话,从头到脚好像都在发光,有种与外界格格不入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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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贫瘠的词汇量不允许他用华丽的词汇形容看见对方的那种感觉,如果非要说,大概像他在垃圾星上遇见的第一场干净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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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旱逢甘雨,天赐恩泽,垃圾星所有人冲出避难所,开始欢呼遇见了他们的福报,而他,看到林在水的那一刻,还没有意识到遇见了自己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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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知道这个小小的少年,应该是他小时候在星舰光幕上见到的那一个小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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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星笑起来很好看,说话的语气也很讨人喜欢,导致他一瞬间就忘了自己是来吓唬人的,等医生走了,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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