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二个人一张桌子,选歌部分他们二个知道彼此。齐礼在他那一堆歌单里挑来捡去,他一共出了六张专辑,最后选了《我会死在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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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七年里只唱过一次这首歌,前段时间录朋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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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写的歌,传唱度过高,没有惊喜,不算什么炸场曲。席宇也是思索了很久,他最后选了一首原创,他自己写的《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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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棠也在思索该选什么,她这几l年确实写了不少歌,可没有红的。给别人写歌属于是产品型,人家要求什么风格她写什么。她在音乐节上也只敢翻唱别人的歌,然后捎一首自己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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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焦棠写了个《光明》,翻唱别人的歌,比较保险,能有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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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礼在对面转了下手上的笔,笔掉到桌子上,发出声响。他漫不经心地捡起笔,在纸上写下明天首次演出每个人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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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字依旧张狂,棱角飞扬,每一笔都像是张牙舞爪的长枪,随时能跳出来戳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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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单报上去,开始了排练。原版唱没有新意,他们都要做一些改编,加入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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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棠把副歌高音部分提到了前面,她试着唱了一遍,席宇眼睛瞪圆了,他知道焦棠嗓音条件好,但没想过这么多年了,她比当年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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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嫉妒,他的破喉咙烂嗓子,他拎着吉他回房间去了,独自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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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选你的歌?”齐礼在对面抱着吉他弹着,垂着眼一边弹一边看歌词,他打算在这个音乐里加一段r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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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棠的指尖滑了下,停在吉他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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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很乱,到处都是声音。每个小组都在讨论自己的音乐,第一场谁不拿出点绝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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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棠看了眼不远处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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