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压。
经过一番激战,起义最终被平息。
镇压起义后,王莽的篡汉之心愈发明显。
初始元年,王莽利用伪造的“符瑞”,宣称“革汉而立新,废刘而兴王”。
在众人的“劝进”下,王莽终于撕下了伪装,废皇太子孺子婴,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新”,年号为“始建国”。
新朝建立后,王莽开始推行一系列托古改制的措施,试图挽救西汉末年以来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
在经济方面,王莽实行王田私属制,将天下田更名为“王田”,奴婢改称为“私属”,禁止买卖。
同时,规定一户人家中男丁少于八人而田地超过九百亩的,需将多出来的田地分给邻里乡党。
原本没有田地的人,可以按照制度获得田地。
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抑制土地兼并,保障农民的权益。
但在实施过程中,遭到了官僚贵族的强烈反对。
他们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奴隶,这一政策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他们想方设法抵制政策的执行,隐瞒土地数量,贿赂官员。
地方官员为了完成任务,又强迫百姓交出土地,导致诏令实施不彻底。
最终,在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宣布废除这一政策。
始建国二年,王莽颁布五均赊贷法,后发展为六筦。
在长安、洛阳等五大城市设立五均司市师,负责掌控市场物价和赊贷。
同时,国家对盐铁、山泽税和五均赊贷实行垄断。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稳定物价,打击商人的暴利行为。
然而,这一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因为赊贷逾期不还的处罚过重,许多百姓因无法偿还债务而倾家荡产。
官员们在执行过程中,也趁机贪污受贿,中饱私囊,激化了社会矛盾。
币制改革是王莽经济改革中最为频繁的一项。
居摄二年,王莽改铸货币,错刀一枚值五千,契刀一枚值五百,大钱一枚值五十,与五铢钱同时流通。
始建国元年,王莽废除错刀、契刀及五铢钱,更改为金、银、龟、贝、钱、布,命名为“宝货”。
由于币种过多,换算复杂,使用不便,很快就被废除。
天凤元年,王莽再次进行币制改革,重新审核金、银、龟、贝的价值,废除大、小钱,改为货、布。
这四次币制改革,都带有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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