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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锦衾失笑,自从她来了以后,旁的不论,新鲜“景致”确实多了不少。
“走吧。”他带着她往四方街方向走,顺便在路过自家窗户时拉开半扇。那里面拢着火盆,不能关太实,一群人窝在那半扇窗户里,之后会议论什么便不知道了,也没必要知道。
“你买狗做什么?”付锦衾边走边问。
“我想买一只能打过张进卿家獒犬的狗,牙要比它的大,脖子要比它的粗,咬死以后正好给狗也做副棺材,跟张金宝一起送走。”她扬手比划大小,脸上从不见活泼,总是一副严肃认真的模样,再荒唐的事在她这里都说得通。
张进卿是张金宝的小儿子,乐安城出了名的“闲事太岁”,正经事没功夫做,偏在这类事上有闲心。她最近天天跟狗赛跑,那东西一出来她就得走,她认为这不是长久之计,决定用个一劳永逸的办法解决。
“若是在乐安找,不见得寻得到。”付锦衾摇头。
“先试试,万一有呢。”姜染不信邪。
乐安城不大,往东绕过一条老巷便是卖牲畜的四方街,这地界外村人较多,带过来的东西有些是自己养的,有些是山上抓的,猪狗牛羊,驴骡大马,赶上西域人路过还能遇上几只骆驼,不过这个时节牲畜不爱长膘,卖货的人也较平时少。
“诶?付公子,出来遛弯啊,有新到的马看看吗?”
“姑娘要什么?我这儿刚抓了只小狐狸,浑身雪白不染杂色,您瞧瞧可喜欢?”
买卖人靠吆喝过日子,不管认不认识都是一通热情招呼,姜染在外村人这里还没彻底出名,听到有人跟她说话还有些稀奇。盯着狐狸看了一会儿,略微动了点心思,“这东西炖萝卜好吃吗?”
她问的一本正经,旁人不知道她疯,便有一种别样的娇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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