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枪实弹的武装押运车停在沈氏集团总部大楼前,追风拎着一只手提包大小的金属银色箱子,从押送车上下来,在安保人员的护送下阔步走进大楼,乘直达顶楼总裁办公室电梯。
十几分钟后,沈惊澜办公室门板被推开。
金属银色箱子放在办公桌上,密码锁弹开的瞬间,沈惊澜身后的落地窗突然折射进一道刺目光芒。
一串鸽血红宝石项链赫然展露,每颗宝石都足有鹌鹑蛋大小,在日光灯下流转着熔岩般的艳光,金丝缠绕的项链上还镶嵌着碎钻,像给火焰镶了层流动的银河。
追风吊儿郎当倚在办公桌前,“这串天使之吻目前估值八位数,阿姨说留给她未来儿媳妇的,在银行保险柜蒙尘五六年,突然让我取出来……”
追风嘴角噙着笑意,看着沈惊澜调侃道:“……铁树开花想娶媳妇了?”
“不行?”
沈惊澜坐在椅子里,撩起眼皮淡淡扫了一眼追风。
追风姓叶,叶家和沈家是世交,追风和沈惊澜两人一起长大,追风性格跳脱,在沈惊澜各种奖学奖杯奖状奖学金拿到手软的时候,追风还在和精神小伙精神小妹混夜场。
追风的父亲嫌弃追风整天吊儿郎当没正事,容易带坏家里弟弟妹妹,沈惊澜回国后,架着追风的胳膊送到沈惊澜身边,让追风跟着沈惊澜学习做生意,还断了他所有银行卡。
追风娇生惯养,谁都不服,就服沈惊澜,这两个月也确实收心了,在沈惊澜办公室做特助。
追风睁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地围着沈惊澜打量两圈,他一大早听公司的人八卦,沈惊澜捡到一个女生发夹,还还给了人家。
沈惊澜不是一个没事给自己找事的人,捡发夹这种行为,实在太不沈惊澜了。
“就你捡发夹的那个?”
“是她。”
沈惊澜瞅了一眼箱子里的红宝石项链,语气认真,不像是开玩笑,甚至语气中隐隐带着几分不容置喙的意味。
追风:“不是,又不是古代,你捡了人家发夹,人家就得对你以身相许?人家能同意?”
沈惊澜不置可否,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食指指腹,墨黑的眸子盯着那串名为天使之吻的红宝石项链出神,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追风大嘴巴,和沈惊澜说话的功夫,把沈惊澜想要娶媳妇的消息发给了沈惊澜的妈。
沈惊澜是独生子,快三十的人连女朋友都没谈过,沈伯母还曾怀疑沈惊澜有某些心理或身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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