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们又说到了大学。他们都在美国上大学,而且都在纽约,但是从来没见过面。她被家里送去美国读了本科,安排学的是人文学科,美其名曰“女孩子读的”镀金,但是她觉得自己没资格读,第二年去读商科。可她还是真真实实想念那些读哲学文本的日子。
她在毕业后进了纽约的一所顶尖咨询公司。工作比想象中的难,薪资也不高,经常熬夜,飞来飞去。外国人还喜欢sll
talk,喝咖啡聊,吃午饭时聊,喝酒时也聊。但这是从前辈那里学习经验的机会,所以她硬着头皮参加,后来又硬着头皮快速学项目和高效沟通。已经做得不错了,结果大洋彼岸一个电话打来,她就得辞职回去订婚。
他说自己一开始就在商学院读书,不太喜欢,但成绩还可以。本科时和同学创业赚了第一桶金,后来同伴反目,他退出回国。
恋爱呢?她交的第一个男朋友,年纪比她大了二十岁,成熟型男,稳重而温柔。接着是一个文艺男,学艺术的,活泼得像只狗。他说刚开始女朋友换得频繁,后来创业时特别忙,很长一段时间空窗,不过每段都是好聚好散。
他们还发现两个人都是曼哈顿的一家三明治老店的常客。但他们就像平行线一样,没有交错的痕迹。
“敬青春。”她假装拿着一杯酒。
“敬青春。”他学着她的腔调。
太阳沉沉下落,气温从炎热逐渐变凉。他们从眺望亭里走下来,坐上车。
她突然小声说:“我高中时也偷开过家里的车。”
他侧头看她。
“为什么?”
她似乎难以言说,酝酿了许久,终于才决定说出来:“我当时想,少了我一个又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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