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一点力气也没有。
身下人白皙的肌肤上印着几块烫伤的痕迹,因为没有及时处理过,他的烫伤极为明显,伤口颜色触目惊心,已经掉了一层皮,露出了内里鲜红色的嫩肉,形状极不规则,就如同盛开在雪地里的梅花。
明明时骨的烫伤极为明显,看上去也很严重,可在掀开他衣摆的那个瞬间,闻寒洲的注意力却不在他的伤疤上,而是看向了他平坦的右腰腹处。
时骨的皮肤极白,甚至比三年前还要白,光洁的皮肤如同牛奶般丝滑,又仿佛流动细腻的绸缎,而在这寸肌肤之上,闻寒洲看到了两行黑色的艺术字体,宛若扎根在他皮肤里的树根,汲取着时骨的养分,成为流动的生命。
与其说那是两行字,倒不如说是极为简短的两句话,甚至在上面的那几个英文字母连句子都不是,艺术字体连成一片,柔美的手写体温柔地贴在肌肤上,仿佛是时骨与世界对抗过的证据。
但很明显,这场对抗的输家是时骨,因为那行字闻寒洲再清楚不过,他的血液几乎要燃烧起来,呼吸一下变得粗重,甚至连握着时骨腰肢的手都收紧了。
——Lucien.
——Je t’aime.
下面的那行艺术字是法文,没人比身为法籍华裔的闻寒洲更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那本可以是一句分量无足轻重的告白,可因为出现在了时骨的身上,出现在了自己的名字下,所以,这一切的一切都有了意义。
时骨的身体被冠以自己的名字,他的爱被打上属于自己的标签。
掌心被一片水渍濡湿,时骨感觉到身上的人久久未动,他内心忐忑不安,惊慌无措,于是强忍着眼泪,挪开了自己的手掌。
刺眼的光芒照进时骨的眼底,晃的他几乎睁不开眼,闻寒洲大衣的衣摆卷起,他看到男人背对着自己,背影宽厚,似乎是要转身离开。
时骨看到了他抬脚的动作,来不及多想,他甚至连腰腹部的疼痛都不顾了,直接坐起身,从闻寒洲的身后,环住了他的腰。
双手慢慢收紧,他的手指在不停颤抖,时骨的脸贴在他材质柔软的大衣上,眼泪再次落下来,他的声音颤抖着:“别走……”
别丢下他,也别放弃他。
三年前的事是他做错了,哪怕闻寒洲想要打他骂他,他都认,可他唯独不能接受闻寒洲丢下他,那样的话,支撑着他这三年里继续活下去,走到现在的动力就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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