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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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一丝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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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酒吧里的时候,突然明白了袁朗曾问他的那个问题:回去可以做老百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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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是什么样子的?在他的印象中,老百姓总是低着头,绕着走,遇事就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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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酒吧里,他有一瞬间的冲动,想要将那些肆意妄为的人全部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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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袁朗的话语却如同一道闪电,划过他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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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想要做回老百姓,那么就必然要学会低着头,夹着尾巴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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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难道有钱人就可以把普通人当狗一样玩弄吗?就像今天在酒吧里看到的场景,难道这就是自己以后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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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按照封于修的性格,这群人大概率都会死在他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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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样做,还是一个老百姓的行为吗?老百姓是不会反抗的,而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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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反抗,那么他就会重复上一世被追杀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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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规律都在部队,只要按照部队的军规军纪,那么一切似乎都可以完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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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薛林骨灰回去的路上,他曾遇见一车的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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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百姓,他出手相助,这算什么呢?但当时的他是军人,只是站在路边晒了会太阳,一切就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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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自己好像死了一半的身体,一半的灵魂,可一切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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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想象中的变成一个疯癫的人,没有变成一个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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